www.qhd.gov.cn
我是残疾人,想从事个体经营,请问税务方面是否有优惠?
告知: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独立从事个体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