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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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有一套海港区的房子出租了,已经向派出所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但是派出所没有给我开具发票。请问如何开具发票? |
| 来信时间 | 2019-03-07 |
| 来信内容 | 我有一套海港区的房子出租了,已经向派出所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但是派出所没有给我开具发票。请问如何开具发票? |
| 答复时间 | 2019-03-07 |
| 答复内容 | 告知:房主本人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房主本人写的委托授权书,到海港区各办税服务大厅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