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户口,在秦皇岛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贷款在海港区购买的房子,请问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19-03-13
来信内容

我是海港区户口,在秦皇岛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贷款在海港区购买的房子,请问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复时间 2019-03-13
答复内容

  告知: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工行、建行、农行借记卡之一)、房本、贷款合同、银行对账单、如果需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到海港区红旗路106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提取大厅办理手续。注: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