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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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在海港区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物业公司通知我,让我缴纳电梯费、二次加压费和楼道照明费。请问没有入住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电梯费、二次加压费和照明费吗? |
| 来信时间 | 2019-03-25 |
| 来信内容 | 我在海港区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物业公司通知我,让我缴纳电梯费、二次加压费和楼道照明费。请问没有入住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电梯费、二次加压费和照明费吗? |
| 答复时间 | 2019-03-25 |
| 答复内容 | 告知:没有文件规定,业主可与物业公司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