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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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妻子患有大病,请问如何提取公积金? |
| 来信时间 | 2019-04-19 |
| 来信内容 | 我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妻子患有大病,请问如何提取公积金? |
| 答复时间 | 2019-04-19 |
| 答复内容 | 告知: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携带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工行、建行,农行借记卡之一)、提取人与患者关系的材料(患者是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患者一年内的住院病历、诊断书、大病保险结算单,到海港区红旗路106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支取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