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听说秦皇岛市出台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请问调整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来信时间 2019-06-03
来信内容

我听说秦皇岛市出台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请问调整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答复时间 2019-06-03
答复内容

  告知:根据《关于调整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暨理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19〕81号):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五星级2.20元/平方米/月,四星级1.30元/平方米/月,三星级1.10元/平方米/月,二星级0.80元/平方米/月,一星级0.60元/平方米/月,星级外0.30元/平方米/月。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2)电梯电费和二次供水的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同楼层或不同面积应有明显区别,其中,费用最高的用户不超过0.35元/平方米/月。3)核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费用最高限价4.00元/平方米,出入卡(证)工本费最高限价20.00元/张(前三张免费)。4)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80%交纳。(以上均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5)楼道(包括上、下房和车库的楼道)电费包含在基础物业费标准内,不得另行收取。6)此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运营成本、业主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正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