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亲属患有肺结核(一类传染病),请问在救治方面有减免政策吗? |
| 来信时间 | 2019-08-20 |
| 来信内容 | 亲属患有肺结核(一类传染病),请问在救治方面有减免政策吗? |
| 答复时间 | 2019-08-20 |
| 答复内容 | 告知:有,对于疑似患有肺结核的病人,在医院门诊做CT检查时会减免一部分费用;对于初次确诊的肺结核病人,门诊免费提供抗结核药物6个月;对于复发的肺结核病人,门诊免费提供抗结核药物8个月。肺结核病的减免政策目前实行属地管理,海港区、开发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的肺结核病人需要到秦皇岛市第三医院门诊就医;北戴河新区的肺结核病人采取就近原则就医,可以到抚宁区人民医院和秦皇岛市第二医院门诊就医;抚宁区的肺结核病人需要到抚宁区人民医院门诊就医;卢龙县的肺结核病人需要到卢龙县县人民医院就医;昌黎县的肺结核病人需要到秦皇岛市第二医院门诊就医;青龙县的肺结核病人需要到青龙人民医院门诊就医。肺结核病人住院是没有减免政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