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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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听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了,请问目前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具体标准? |
| 来信时间 | 2019-08-21 |
| 来信内容 | 听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了,请问目前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具体标准? |
| 答复时间 | 2019-08-21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秦政办﹝2014﹞71号)文件相关规定,2019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将2018年秦皇岛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3833元。选择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364.14元,选择5.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210.82元,享受低保待遇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126.49元,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为:35岁以下2.2%(84.33元);36-45岁2.7%(103.49元);46岁至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3.2%(122.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