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朋友送我一只小狗,请问哪些场所和区域禁止养犬及携犬进入?
来信时间 2019-08-29
来信内容

朋友送我一只小狗,请问哪些场所和区域禁止养犬及携犬进入?

答复时间 2019-08-29
答复内容

  告知:根据《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1禁止在居民区楼道、露台、楼顶或者房顶等公共区域和非封闭区域养犬。2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候车(机、船)室,以及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教育、医疗单位。4海水浴场、收费的旅游景点。5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等场所。6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7机关、单位的办公区、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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