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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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妻子户籍在开发区,请问如何在开发区办理军婚登记? |
| 来信时间 | 2023-11-30 |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妻子户籍在开发区,请问如何在开发区办理军婚登记? |
| 答复时间 | 2023-11-30 |
| 答复内容 | (1)受理军婚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①婚姻登记中心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所需材料: ①现役军人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②当事人提交3张2寸(4cm×6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③再(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程序。 根据国家政策,2022年6月1日起启动结婚登记“市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辖区居民的,可以选择本市辖区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时当事人除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交一方在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道5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咨询电话:80506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