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在本市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问如何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存储额手续?
来信时间 2023-12-15
来信内容 我在本市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问如何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存储额手续?
答复时间 2023-12-15
答复内容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进行注销登记,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储存额。1)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继承人填写承诺书;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③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参保人员的原银行账户支取的,还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的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以上三种情况,县级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余额。不支持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