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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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医保卡跨区使用 |
| 来信时间 | 2010-11-25 |
| 来信内容 | 我母亲退休前在山海关区工作,但一直居住在海港区,医保卡为山海关区卡不能在海港区各药店及医院使用,看病就医要去山海关很不方便。据我了解这种情况不算少数,请问我市何时能实现医保卡的跨区使用,以方便广大居民的看病就医,进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
| 答复时间 | 2010-12-06 |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市、县、区分别统筹,各县区基本上在市里均设有定点医院。您母亲的医疗保险卡可在市第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直接划卡使用。还可在山海关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在海港区选定两个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带齐发票等相关手续回山海关医保中心报销。 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实现全市划卡联网成为必然趋势。今年,市政府已经将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列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30件实事之一。预计明年将实现全市统一联网、即时结算,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的医疗保险“一卡通”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