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无障碍
查找
无障碍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政民互动
>
政府信箱
>
留言详情
标 题
在山海关区租赁房屋,如何办理治安登记
来信时间
2024-08-20
来信内容
在山海关区租赁房屋,如何办理治安登记
答复时间
2024-08-20
答复内容
在山海关区租赁房屋,应先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治安登记,治安登记办理完毕后可到住建局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治安登记需要的材料:房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房主和租户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租赁协议,房主和租户一同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