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请问企业职工中暑受伤可否算工伤? |
| 来信时间 | 2024-11-04 |
| 来信内容 | 请问企业职工中暑受伤可否算工伤? |
| 答复时间 | 2024-11-04 |
| 答复内容 |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若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335-3262682(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