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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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伤残津贴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
| 来信时间 | 2025-04-02 |
| 来信内容 | 请问:伤残津贴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
| 答复时间 | 2025-04-02 |
| 答复内容 | 伤残津贴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工伤职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到达退休年龄时,由所在单位通过社保系统办理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