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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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否补缴? |
| 来信时间 | 2025-04-02 |
| 来信内容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否补缴? |
| 答复时间 | 2025-04-02 |
| 答复内容 |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 2.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补缴费补贴。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但是无法提档补缴。 注: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