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无障碍
查找
无障碍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政民互动
>
政府信箱
>
留言详情
标 题
商转公贷款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来信时间
2025-04-07
来信内容
商转公贷款
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时间
2025-04-07
答复内容
商转公贷款额度,应符合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关规定,同时不高于原房产价值的
60%。通过
“
先还后贷
”
方式办理的不得超过实际结清的商贷本金;通过
“
以贷还贷
”
方式办理的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保留到千位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