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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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25-04-07 |
| 来信内容 |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答复时间 | 2025-04-07 |
| 答复内容 | 申请商转公业务,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婚姻状况证明;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30天内征信报告; (三)原商贷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四)原商贷借款合同、商贷银行盖章确认的近1年的商贷还款明细(包括贷款基本信息和贷款余额); (五)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贷款审批时提供原商贷结清证明。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贷款审批时提供原商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同意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