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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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外地缴纳的公积金,在秦皇岛市提取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
| 来信时间 | 2025-06-09 |
| 来信内容 | 外地缴纳的公积金,在秦皇岛市提取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
| 答复时间 | 2025-06-09 |
| 答复内容 | 异地缴存职工持缴存地中心要求材料,到我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提出提取申请,由我中心向缴存地中心发起联办请求,通过两地协同,为异地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地中心审批后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银行卡。 其中本市购房提取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受理职工申请5个工作日内,窗口工作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购房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发送至缴存地中心。核实未通过的,电话通知职工受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