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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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流程 |
| 来信时间 | 2025-08-18 |
| 来信内容 | 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流程 |
| 答复时间 | 2025-08-18 |
| 答复内容 | 一、CA认证的用人单位 打开谷歌浏览器,通过CA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 (一)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 用人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后,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点击“劳动能力鉴定”→点击“停工留薪期申请”→输入“工伤职工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提出工伤认定信息,核对决定书号、工伤认定部位等信息,填写联系人、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等待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审核通过后鉴定意见→电子送达→用人单位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停工留薪期模块查看并打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确认、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工伤复发确认、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其他) 第一步:提交申请。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点击“劳动能力鉴定”→点击“鉴定业务办理”→点击“新增鉴定申请”。 输入“工伤职工身份证号”→选择“工伤认定书编号”,系统会自动提出工伤认定信息,填写联系人、联系地址和电话,选择申请事由和鉴定科别。 上传工伤职工2寸电子照片后保存,上传工伤职工手持身份证电子照片后提交,等待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审核。 第二步:上传资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审核鉴定申请后,发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通知书》至用人单位CA端。 用人单位CA登录系统,点击“办理”,需严格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通知书》上传资料,所有资料需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其中《鉴定申请表》需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工伤职工身份确认单》需用人单位盖章和经办人签字;要求上传材料清晰,文件名称准确,保存提交后等待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审核。 第三步:提交纸质材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需将上传的纸质材料和影像资料(原始和近期X线、CT、核磁片子及报告单)提交至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号窗口,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步:现场鉴定。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应确保申请表内填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现场鉴定的时间、地点 及注意事项。被鉴定人接到现场鉴定通知,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劳鉴委提出调整时间的申请;未提交书面申请、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当次鉴定终止。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拒不配合现场鉴定的,当次鉴定终止。 第五步:鉴定结论。现场鉴定一周后,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电子送达,鉴定结论会推送至工伤职工手机和用人单位CA客户端,工伤职工通过手机短信可查看《初次鉴定结论书》,用人单位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可查看和打印《初次鉴定结论书》。 二、用户名登录系统的用人单位 打开谷歌浏览器,通过用户名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 (一)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 参照CA认证的用人单位申请方式。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确认、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工伤复发确认、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其他) 第一步:提交申请。参照CA认证的用人单位申请方式。 第二步:提交纸质材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审核鉴定申请后,发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通知书》,用人单位点击“办理”,打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通知书》后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提交”。 将纸质材料和影像资料(原始和近期X线、CT、核磁片子及报告单)提交至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劳动能力鉴定窗口,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步:现场鉴定。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应确保申请表内填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现场鉴定的时间、地点 及注意事项。被鉴定人接到现场鉴定通知,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劳鉴委提出调整时间的申请;未提交书面申请、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当次鉴定终止。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拒不配合现场鉴定的,当次鉴定终止。 第四步:鉴定结论。现场鉴定一周后,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电子送达,鉴定结论会推送至工伤职工手机和用人单位CA客户端,工伤职工通过手机短信可查看《初次鉴定结论书》,用人单位登录“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可查看和打印《初次鉴定结论书》。 三、工伤职工及近亲属(用人单位不配合网上申报) (一)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 需携带《认定工伤决定书》和病历资料到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办理。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确认、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工伤复发确认、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其他) 第一步:提交申请和纸质材料。停工留薪期满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办理。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窗口领取); 2.《认定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本人近期正身手持身份证件免冠照。 5.原始《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住院病案》或《门诊病历》复印件; 6.原始和近期的X线、CT、核磁片子及报告单。 以上资料齐全,需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二步:现场鉴定。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应确保申请表内填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现场鉴定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被鉴定人接到现场鉴定通知,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劳鉴委提出调整时间的申请;未提交书面申请、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当次鉴定终止。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拒不配合现场鉴定的,当次鉴定终止。 第三步:鉴定结论。现场鉴定一周后,用人单位需携带公章或者介绍信、工伤职工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一张1寸照片(不限底色)至秦皇岛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号窗口分别领取《初次鉴定结论书》(注:不要求单位和个人同时到场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