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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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秦皇岛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 来信时间 | 2025-09-01 |
| 来信内容 | 请问:秦皇岛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 答复时间 | 2025-09-01 |
| 答复内容 | 第一类地区: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标准调整为10230元/人/年(即852.5元/人/月)。 第二类地区: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标准调整为9972元/人/年(即831元/人/月)。 第三类地区: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标准调整为9432元/人/年(即786元/人/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