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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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学生如何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
| 来信时间 | 2025-09-22 |
| 来信内容 | 学生如何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
| 答复时间 | 2025-09-22 |
| 答复内容 | 学生在入学交费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核实后暂缓收费,等待发证部门进一步核实。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低保证或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存档备查。学生在学校申请时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和提交证件原件,学校只留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 学生应实事求是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受助资格,否则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