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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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补办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25-11-03 |
| 来信内容 | 请问:补办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 答复时间 | 2025-11-03 |
| 答复内容 | 补办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与死者关系);如原《死亡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或医院留档信息无法确认签字人身份,须补充提供死者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