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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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积金存贷款 |
| 来信时间 | 2011-02-23 |
| 来信内容 | 听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了。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 |
| 答复时间 | 2011-02-23 |
| 答复内容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内容如下: (1)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2)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