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护理假
来信时间 2011-03-16
来信内容 我今年30岁,刚刚怀孕,属于晚育,请问在我生产后我丈夫有多长时间的护理假?
答复时间 2011-03-16
答复内容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二条,实行晚育的,男方护理假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