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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因地制宜加强暂估价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8-12-19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委派监督中因地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监督方式加强暂估价工程监督。

一是对于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暂估价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监督建设单位在履行相关招投标手续后签订相关合同。可签订三方合同或总包与分包商签订双方合同。

二是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由建设方深化施工图纸,完善设计,同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履行投资评审等相关手续后实施。

三是对于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的暂估价工程,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程设计变更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从而从设计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施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导致工程投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