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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发布时间:2019-02-13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66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4400元/每人每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10296元/每人每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5720元/每人每年,分别较2018年保障标准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