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了姜某某等十人不服北戴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件。秦皇岛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参加应诉,并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举证质证、发表法庭辩论意见。北戴河区司法局和案件相关人员参与旁听庭审。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出庭应诉,得到庭审法官、人民陪审员、诉讼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广泛认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指示和批示精神,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近期,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应该率先垂范,带头出庭应诉,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这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市领导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出庭应诉,并将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打造成为依法行政的教育平台,参加庭审人员在庭审后及时梳理总结在执法应诉工作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出庭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此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今年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诉的第一例案件。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既给当事人增添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也是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一大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发现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化解矛盾争议,全力破解群众“告官不见官”难题,切实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