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确保财政补助资金高效、规范化使用,10月14日至17日,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协赴昌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和海港区、北戴河区等县区对近三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
此次检查共涉及中央、和省级专项项目12个,专项资金200余万元。按照“重要节点全覆盖”的要求,一查项目申报情况,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二查资金分配情况,看是否存在滥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三查资金拨付情况,看是否存在故意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问题;四查补贴发放情况,看是否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五查资金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六查项目建设情况,看项目实施是否收到实际效果,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问题。
检查时采取“听、看、座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重点是实施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二是查看原始资料,包括各类会计账簿,资金分配文件、拨付手续、有关照片、宣传资料等;三是与“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座谈,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科普培训效果等情况。
我们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原则,能够当场纠正的立即纠正,暂不能立即纠正的,责成当地落实责任、限期完成。通过检查,有效规范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成了对项目的后续跟进、督促落实,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