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印发《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内相关单位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二是分类施策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2月10日前开标的采购项目全部暂停并发布更正公告;已定开标日期的必须采购的项目,与疫情相关急需的采购项目,可自行组织采购,其他必须按开标日期办理的。对于评审所需专家,随机抽取本辖区内专家,不再跨区抽取评审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由预算主管部门自行推荐评审专家;实行专家登记询问制度,对存在疫情风险的,应当劝说引导其“回避”。
三是草拟《秦皇岛市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操作规程》。因疫情防控所急需的救护车、转运车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先行紧急采购,事后补办车辆购置审批手续。各采购单位要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要组织安排了解掌握市场行情和专业技术的得力人员参与采购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成立验收小组;疫情防控期间和结束后,对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进行清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