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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发布时间:2020-04-17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自今年年2月起,秦皇岛市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疫情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缓缴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前补缴到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医保费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该政策将惠及全市13458家企业,减征总额3.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