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发布时间:2020-04-17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0-364 自今年年2月起,秦皇岛市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疫情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缓缴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前补缴到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医保费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该政策将惠及全市13458家企业,减征总额3.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