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工作要求,市市场局坚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环节“四个责任”,以监管方式的科学化推进监管效能的最大化,力促实现科学监管。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责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能力。开展企业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大型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公开承诺。落实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力争企业自查率及报告率均达到100%。继续抓好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力保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二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针对问题,合理编制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确保全年各项监督检查有效开展。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切实做到各负其责和无缝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许可与监督检查工作衔接机制,强化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力度。充分利用“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管系统”,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制定检查计划、录入检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不断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三是落实走访帮扶责任。大力推广“走、讲、帮、服”工作方法,深入走访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监管制度执行和企业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广泛开展国家政策、法律知识和有关工作要求的宣讲。积极向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改进生产条件和管理理念强化安全控制和风险排查,促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四是落实分析研判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和积极应对。改进工作方法,广泛收集产业政策、新法规和新要求等信息,对安全形势现状与发展变化趋势实施综合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工作方向。注重对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国省抽检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等数据信息进行梳理分析,从中发现集中突出的问题隐患,发出风险预警、给予积极处置应对,实现监管工作从传统监管向科学监管转变。
市市场局落实食品生产四个责任,不断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发布时间:2020-04-30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