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和重点领域收费监管,减轻企业复产复工负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工作目标,减轻中小企业用电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打通电价降价红利传导“最后一公里”,确保终端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优惠政策。
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0年3月23日开始至5月31日,将对全市732家转供电主体(包括机场、火车站、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2019年1月1日以来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以辖区属地检查为主,市局负责督导。对转供电单位自查面将达到100%,抽查面在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