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秦皇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市财政局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以下简称《市级资产配置标准》),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
《市级资产配置标准》涵盖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两大类,其中:通用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音响及多媒体系统等29类。通用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室(接待室)家具等18类。《市级资产配置标准》是编制和审核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和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
该《市级资产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以及使用年限三部分。对特殊单位业务需要而该《市级资产配置标准》不能满足的,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