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记录管理的通知》,明确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违规违法行为以及被列入不良记录的行为进行信用管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在规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
秦皇岛市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记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记录管理的通知》,明确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违规违法行为以及被列入不良记录的行为进行信用管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在规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