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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即将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发布时间:2020-10-21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我市各项相关工作,10月14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就全市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则等文件进行审议。各县区主管副县区长及管委副主任、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和财政局局长、市发改委等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庞印宝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家喜介绍了全国普查总体情况,传达了省政府普查会议精神,并对我市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编制进行说明。

  据介绍,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核心工作,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创新性等突出特点,通过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将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我市的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已于 9 月中旬研究起草,确立了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进行全面调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等主要任务。在起草过程中,方案的总体架构、遵循的原则、任务目标等各方面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精神,做到市级方案与国家和省方案一脉相承,同时充分考虑秦皇岛实际,提出了秦皇岛的具体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构建了适合我市情况的风险普查体系,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厘清了市县、部门间的普查职责关系,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能够落到实处。

  随后,会议印发了市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总体方案》等文件,由与会人员进行审议。

  庞印宝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编制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已有成果、注重横向纵向沟通,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任务;优化工作程序、细化技术规范、实化质量抽检,积极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依法普查,加强宣传培训,建立严格的数据使用、发布等审批制度,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强化经费、人员、技术等各方面配套措施保障;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履职尽责、注重宣传引导,夯实各项普查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