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认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经费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按照河北省春节前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市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各县区,明确了做好接种经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市、县区按照分级保障、归口管理、内部调剂、权责匹配的原则,落实同级资金筹集、使用主体责任,即市、县区两级分别负责承担本级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经费;二是明确经费渠道,重点保障对象紧急使用疫苗(含注射器)所需购置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供养渠道确定财政负担数额。

根据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市财政已先期拨付启动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市本级重点保障人群新冠疫苗的购置、接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