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指导县区严格财政预算编制管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统筹做好政府债务偿还、隐性债务化解、暂付款管控等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县区开展2021年度“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
审核按照“四个必须”的原则组织:一是人员经费必须足额安排,重点审核县区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足额安排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附加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二是公用经费必须足额保障,根据财政供养人员结构和公用经费安排情况,重点审核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情况。三是基本民生政策必须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规定的财政保障标准、受益对象、覆盖率等因素,逐项测算各项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审核各县区是否按照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各项基本民生支出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各县区2021年应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及发行费用必须足额列入预算。
通过对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对各县区“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进行逐项审核。在审核中发现的异常指标由县区财政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解释说明,并由市财政局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于预算安排不足的,要求县区财政部门在本级人大会议召开前及时调整预算草案,足额安排所需资金。通过开展“三保”事前审核,确保了我市“三保”支出需求得到足额保证,为新年度基层正常运转奠定了良好的财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