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评价范围。对2020年度市级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纳入自评范围,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现预算部门全覆盖,实现两个“全覆盖”。二是划分职责分工。明确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积极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做好组织保障。三是注重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及结果作为部门考核主要内容,与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资金,绩效差的削减预算或取消同类项目,对不能及时自评、项目绩效未达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绩效问责并通报。
市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