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每年统筹资金对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励”、“市级政府质量奖励”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各级部门和企业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教育质量、环境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质量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秦皇岛市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成果
发布时间:2021-05-2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自2018年以来,每年统筹资金对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励”、“市级政府质量奖励”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各级部门和企业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教育质量、环境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质量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