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委完成夏粮收购企业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05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省局要求,市发改委发动县区发改局及相关企业完成今年夏粮收购企业备案工作,备案的夏粮收购企业共计42家。按照新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对粮食收购备案企业重点核查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备案内容是否全面,备案信息是否真实;二是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粮食是否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三是是否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四是使用的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以减少粮食储存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