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6日开始,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遭遇今冬以来最严重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为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市民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我市针对此次大范围污染天气,迅速行动,提前发布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采取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强化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增加道路机扫、冲洗、撒水作业频次等一系列措施,以起到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的作用。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对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密切跟踪监测和联合会商研判,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12月18日至21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2月17日0时至21日2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发布窗口向全市公众发布预警。预警期间,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加强对秸秆焚烧、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的监管,严防无组织排放。
同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与此同时市大气办要求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务必加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市环保局派出了5个督导检查组奔赴全市五区三县,昼夜对企业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下一步,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将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并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高标准抓好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本报讯(记者张婉 通讯员初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