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责任的通知》,就压实各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秦皇岛市地处多雷暴区,平均年雷暴日34.7天,随着各类高层建筑、信息化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不断增多,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备的防雷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开展防雷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强化联合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和相关单位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雷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高层建筑、电力设施、通讯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旅游景点、学校、车站、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和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设施,对于存在防雷安全隐患、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的,或者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要下发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防雷安全自查台账,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防雷安全各项工作。针对雷电时常伴有大风暴雨的特点,适时组织雷电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开展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各类媒介,深入企业、学校、村(社区)、街道等大力宣传防雷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等,提高全民防雷减灾与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