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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6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之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统一归口财务部门核算管理,属于单位资金要全面纳入资产负债,并明确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职责。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量预算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可开立1个专项业务账户,涉及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的,部门可开立不超过7个,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程序加强银行账户年检,及时清理长期闲置及其他问题账户,不断规范全市单一账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