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9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2-549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将新城大街、卢城路、肥子路、永兴大街、永安大街、永平大街、龙城路、北门外路8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4月12日零时起实施。特此通告。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