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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 2022年度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2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依法加强节能监察,确保完成全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按照全省2022年度节能监察工作部署,我市于6月份开始对全市部分重点行业、公共机构、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机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通过节能监察,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能耗政策标准,逐步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