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出台极端天气“五停”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6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近日,秦皇岛市减灾委印发《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产、停业、停课、停运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气象预警信息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先导作用,着力构建全市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意见》指出,“五停”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谨慎实施、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有序开展、科学防御、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行业要制定“五停”相关指引,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高级别台风、暴雨、暴雪预警信号有序开展“五停”。

《意见》强调,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预警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发布时间和影响区域,结合部门相关预案,及时发布“五停”指令,必要时要求疏散危险区域人员至安全场所。遇到突发灾害性天气时,有关企业、学校、单位可根据实际影响,综合分析判断决定是否采取“五停”措施。气象部门解除高级别预警信号,或降级至低级别信号时,应急管理、住建、交通、文旅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复运、复业准备,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工、复产、复运、复业并通知给公众。

《意见》要求,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研判,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报送情况。应急管理、教育、住建、交通、文旅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五停”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分别建立针对本行业监管单位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对象信息备案更新制度,确保学校、建筑、运输、矿山、旅游企业有关负责人,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到相应主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号。加强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灾害天气预警迅速响应、规避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公众面对气象灾害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