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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农经处来我市调研2018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9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6月6日-7日,省农业厅农经处刘海生处长带队,深入我市昌黎县、山海关区两个县区,就2018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专程考察了昌黎县嘉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山海关区忠伟蔬菜专业合作社两家候选合作社。市农业局郭凤田副调研员及昌黎、山海关两县区主管领导陪同考察。

按照《2018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方案》文件要求,为示范引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参加候选的农民合作社必须是2017年监测合格的国家级示范社,合作社主导产品符合河北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的布局,同时达到组织规模化、经营一体化、生产绿色化、资产股份化、运营信息化、产品品牌化的要求。市农业局筛选全市符合要求的农民合作社择优上报了昌黎嘉诚和山海关忠伟两家候选合作社。

考察组详细调研了两家合作社的硬件设施和发展理念、规模及方向,在经过严格评审、量化 考核、打分流程后对我市参评合作社手续齐全、制度完善、带动能力强的发展模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我市合作社的发展状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快、质量高,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指出了在合作社发展工作中还需完善的方面,为我市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