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规章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秦皇岛市政府立法听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就《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和听证事项
听证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听证事项为《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进行听证草案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秦皇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5日起施行。规定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保障和促进休闲船艇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对原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我们发现原规定有的条款表述存在一些不严谨之处,有的条款与新规定、新形势、新变化不相适应,因此市政府将规定的修订列入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旨在修改、补充、完善规定条款,适应海上及内河通航水域休闲船艇发展建设需要。
此次修订基本保持了原有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补充,部分条款进行了删减或增加。修订后,《规定》条款由40条调整为38条。一是对个别表述不规范条款进行了修改。二是补充增加了部分内容。三是对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的个别重复条款予以删除。四是对于原表述不严谨的字句或定义进行了完善,对个别专属含义进行了法律援引表述。
三、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4月上旬在市海洋渔业局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听证人数及报名须知
本次听证会陈述人和旁听人的数量各不少于10人,具体结合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较多时,陈述人根据行业特点、专业知识和报名顺序,按照持不同观点的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旁听人根据报名顺序确定。报名须知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即日起都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申请书式样附后)的方式报名;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派代表报名参加。
(三)市海洋渔业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0335—53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