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于2022年7月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2022年8月5日起施行。规定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保障和促进海上休闲船艇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海上及内河通航水域休闲船艇管理,促进休闲旅游健康发展,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起草了《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为期30天。
公示期间,面向社会各界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hyhyyjfgk@163.com;也可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海港区文生街1号市海洋渔业局508室。